为了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(下称马院)教师队伍建设,切实提高院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,帮助教师尽快成长,制订学院教师试讲制度。
一、试讲对象
(一)初次上课的新任课教师;
(二)承担新课程的教师;
(三)已上过课,因教学效果欠佳或长期脱离教学岗位又重新任课的教师。
二、试讲要求
(一)由教研室指定试讲内容。
(二)试讲教师撰写不少于2课时的教案,并于试讲前提交给学院备份。
(三)试讲时间一般为1课时,按照常规上课标准要求开展试讲。
(四)新教师试讲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需要,采取粉笔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的形式。
三、试讲组织
(一)试讲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统一组织,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实施,落实教室或班级,安排所在专业教师参加听课,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管理人员参与听课,听课人员不少于5人,评委不少于3人。
(二)试讲采取打分加评议的办法,由评委给出分数和评课意见,参与听课的教师随堂填写“新进教师讲课评分表”(见附件1)
(三)参与试讲听课打分的听课人员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地对被听课人的教学情况做出评价。听课评分在75分以上的,视为试讲合格;75分以下的,视为不合格。
(四)试讲评议由教研室主任主持,评议结束后将试讲结果反馈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试讲者本人。
(五)学院应做好教师试讲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。
四、试讲结果
(一)试讲合格者,教学系优先安排其承担相应的课程。试讲不合格者,暂缓安排教学任务。
(二)新教师试讲不合格者,需继续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跟教再学习和提高,一学期后可再次申请试讲。
(三)开新课教师试讲不合格者,需再次试讲合格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。
五、说明
本制度自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,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附件1:《马克思主义学院新进教师讲课评分表》
附件2:《武汉文理学院马院教师试讲情况统计表》
附件:
武汉文理学院马院教师试讲情况统计表
学院: 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职称 |
出生年月 |
任教课程及授课要点 |
分数 |
听课意见和建议 |
结论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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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负责人签字: 评委审核签字: